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念斌被判死刑後堅持上訴
  圖為:終審無罪與家人團聚
  綜合新華社、《北京晚報》報道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2日公開宣判“念斌投毒案”,對涉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上訴人念斌宣告無罪,當庭釋放,念斌亦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這起案件歷時8年,被告4次被判死刑。多年來,念斌親屬堅稱這是一起冤案,引發廣泛社會關註。
  該案終審判決後,不少網友和法律專家熱議法院對人命的謹慎,更有人點贊稱“真正的法治不拒絕無罪”。
  事發
  6人中毒其中2人死亡
  2006年7月27日晚,福建平潭縣澳前鎮澳前村發生中毒事件。房主陳姓母女與租陳家房子開食雜店的丁某某及其3個孩子,一起吃過晚飯後有4人出現中毒癥狀。次日凌晨,丁某某的長子、女兒搶救無效死亡。
  公安機關經偵查認為,租賃陳家房屋、與丁某某相鄰亦經營食雜店的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  交代
  一包香煙引發投毒案
  當年8月7日,念斌被警方帶走。據案卷資料,念斌到案後供述,因為2006年7月26日晚,有人到自己店里買煙,結果被旁邊的丁某某搶了生意,所以對丁某某懷恨在心。
  7月27日,他將鼠藥投入丁家廚房燒水鋁壺中,導致丁、陳兩家人食用壺中水所煮飯菜後中毒。
  審理
  8年中4次被判死刑
  2007年2月,福州檢察院以念斌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向福州中院提起公訴。同年3月,福州中院首次開審該案。念斌當庭翻供,稱其的有罪供述,均是受警方刑訊逼供後承認的。2008年2月1日,福州中院一審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念斌死刑。念斌提起上訴。2008年12月31日,福建高院裁定:事實不清,證據不足,撤銷原判,發回重審。
  2009年6月8日,福州中院再次判念斌死刑,念斌上訴。在福建高院2010年4月二審判念斌死刑後,該案報請最高法院核准。但隨後最高法院下發裁定,認為該案事實不清,證據不足,撤銷原判,發回重審。
  2011年9月7日,福州中院再次開審此案,再一次判決被告人念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隨後,念斌提起上訴。
  2014年6月,該案在福建高院開庭審理。
  至此,念斌涉嫌投毒案從偵查機關到法院,8年裡4次被判死刑。
  福建高院昨宣佈終審判決結果:雖然念斌對投毒過程作過多次供述,但原判認定被害人死於鼠藥中毒的依據不足,投毒方式依據不確實,毒物來源依據不充分。因此,原判認定念斌犯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事實不清,證據不足,念斌所犯罪名不能成立。
  熱議
  真正的法治不拒絕無罪
  不少網民對於福建省高級法院終審判決堅持“疑罪從無”的法律原則,嚴格依據《刑事訴訟法》證據認定標準做出判斷表示贊同。新浪網民“野戰軍01”說:“福州念斌投毒案,從審理過程中可以看出法院對案件事實的認真。對人命的審慎,就是對法律的堅守。”
  廈門勤賢律師事務所律師曾凌說,根據相關規定,刑事訴訟證據認定需達到案件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根據證據認定案件事實的過程符合邏輯和經驗規則,由證據得出的結論為唯一結論;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,重調查研究,不輕信口供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沒有其他證據的,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。福建高院的判決嚴格遵循了《刑事訴訟法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證據認定標準,依法作出了判決,值得肯定。
  新浪網民“天平的躊躇”說,念斌案以無罪當庭釋放為結局,希望這是一個良好開端,真正的法治不拒絕無罪。
  (原標題:圖文:8年裡4次被判處死刑 福建念斌終審無罪獲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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